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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思考

    来源:毕节银监分局   作者:祖毅 发布时间:2017-12-27      点击: 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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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部署和要求,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当前,村镇银行党建工作在引领业务发展、助力脱贫开发、增强党员凝聚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明显滞后于企业发展,基层党建工作管理薄弱,甚至有的村镇银行因党建缺失,存在部分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无法划转、长期未参与组织生活、党员流动流失等严重问题,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从严治党的要求相去甚远,亟待加强。

        一、当前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管理现状

    (一)党员挂靠管理型。村镇银行未成立党支部,发起行派驻村镇银行工作的党员就近挂靠在其分支机构党支部,其他党员组织关系分散挂靠在学校、社区、原工作单位。

    (二)发起行内设部门管理型。党支部由发起行内设部门——村镇银行管理部对其党建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三)县域社区、办事处管理型。党支部由所在县、区的某个社区或办事处对其党建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四)县直机关党工委管理型。党支部由所在区、县直机关党工委对其党建工作进行管理、指导。

    二、村镇银行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党建工作意识、党员意识淡薄。一是发起行、董事会、高管层在思想意识上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基层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以党建促业务发展的意识,没有认真思考和研究如何抓党建带业务的问题,更做不到把党建工作与银行业务发展同步谋划、开展、管理、考核;二是部分村镇银行高管层的党员意识淡薄。有的片面认为村镇银行设立时间短,得先解决吃饭问题,抓党建要分散精力、时间,影响业务发展;有的忘记了党员身份,对党建工作仍然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认识。

    (二)党建工作的管理、监督缺失,导致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严重缺失。目前,对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管理没有明确的要求,由于发起行、银监部门、行业协会职责中都没有监督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内容,地方党委认为村镇银行是垂直管理,也没有把其党建工作纳入地方管理,导致了对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管理、监督缺失,以致造成了个别村镇银行长期不成立党支部,本单位党员组织关系分散于毕业院校、原单位或社区而无法划转统一管理,组织生活开展、党费缴纳等均不正常,严重背离了《党章》和当前全面加强党建、从严治党的要求。

    (三)党建工作的管理、监督、指导乏力。“发起行内设部门管理型”和“县域社区、办事处管理型”的党支部,无论是发起行内设部门(剔除地域遥远、鞭长莫及原因外),还是县域社区、办事处,抓党建工作都缺乏专业部门、专业人员,难以胜任对村镇银行党建工作进行专业的管理、指导、监督的工作要求。

    (四)党建工作基础薄弱,虚化、弱化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村镇银行对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规划、统筹部署;有的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松散,有部分党员员工长期不转入党组织关系;有的“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落实,抓党员学习教育不到位;

    三、加强和改进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提高对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党建工作纳入融入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各环节。

    村镇银行发起行、董事会、高管层特别是其中的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要牢固树立 “抓党建也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以“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强烈责任意识,把加强党建工作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建工作目标与村镇银行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建工作纳入村镇银行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中,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发挥支委会管战略、谋大局、议大事、把方向作用,构建起“股东大会、董事会、支委会、经营层、监事会”“五位一体”的公司治理架构,不断夯实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基础。

    与此同时,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也要提高“大党建”的政治意识,要打破“党建工作不在监管工作或职责范围”的思想认识羁绊,在引导、督促、推进村镇银行加强党建工作上有所作为。

    (二)把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纳入所在地县、区直属机关党工委直接管理,切实加强对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村镇银行是县域地方法人机构,县直机关党工委作为地方党建管理专职部门,对党建工作管理、指导较为专业,是对村镇银行党支部最好的归口管理方式。因此,村镇银行所在地的县、区党委应把其党建工作纳入地方机关党工委直接管理,视同县直部门,按地方县直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及标准加以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推动村镇银行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切实加强村镇银行党组织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纪律规定在村镇银行得到贯彻落实。

    一是全面解决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确保党建工作正常化。要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党员达到3人的必须及时成立党支部并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党支部必须及时督促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防止本单位党员流动流失。

    二是探索“党支部+领导班子”管理新模式。把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与高管层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强化支部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支部书记由高管层主要党员负责人担任,履行主体责任;纪检委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履行监督责任;组织、宣传委员可由其他党员担任;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党支部建设达标工作,推动党建工作标准化,切实解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并做好以党建带团建、带工建。把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矩教育与企业合规文化、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激发干部员工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打造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以党建促村镇银行发展。

    (四)搭建平台,督促村镇银行规范、做实党建工作。银监部门要指导并通过银行业协会搭建党建工作交流平台,银行业协会要将党建工作作为村镇银行工作季度例会制度的常态化内容,不定期组织辖内村镇银行、地方党建工作部门、机关党工委等进行党建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对加强党建工作的认识,研讨加强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的方法措施,推进村镇银行党建工作。

    (五)加强监管,引领村镇银行强党建促发展。树立良好监管导向,将党的好干部标准纳入村镇银行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审核内容,将村镇银行党建工作纳入对村镇银行的党员高管人员的监管履职考核、内控管理、监管评级等内容予以考评,引导村镇银行把党支部委员会班子建设与高管层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从而促使村镇银行通过加强党建工作带动其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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