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定期收集各金融机构收费价格目录,了解各机构收费情况。二是对商业银行取消和暂停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掌握银行减费让利情况。三是通过“334”机构自查及检查,对应由银行承担而实际由贷款客户承担的贷款抵押登记费、抵押评估费,责令各金融机构加快清退工作。
自发改委、银监会出台《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到2017年10月末,辖内银行业机构减少、取消收费项目共11项,减少收费32.28万元,惠及6106户企业。减费让利幅度较大的主要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减少、取消收费项目主要为城商行、农信社及村镇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一直免征的账户管理费、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以及个人异地本行取现手续费。